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规则。
(二)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协调和优化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工作。
(四)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和考评。
(五)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街道政务服务工作及政务平台建设,对街道政务中心和便民服务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六)负责建立健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督查帮办代办工作制度及服务体系。
(七)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指导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八)依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目录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查处目录内区级项目在平台外交易的行为。
(九)有效运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武汉区域库),统筹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
(十)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联动执法,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二)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行政许可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对职责范围内的审批行为及审批过程负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后续事中及事后监管,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需撤销、吊销、注销、或撤回行政许可的,将正式文书报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审批局依法进行处理。
2.与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区行政审批局。
3.与入驻部门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政务大厅进行日常管理,对各入驻部门窗口实施监督检查,考评通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督办;负责协调各入驻部门及窗口的优化调整。各入驻部门负责入驻事项相关材料的准确规范、并及时调整完善;负责日常业务的咨询、培训、办理、投诉处理。
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00
联系方式:027-63566636
负责人:刘刚